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和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的要求,经报请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19名村(社区)警务室协警,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
2、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村协警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城区(社区)协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其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5、具体报考说明祥见《喀什地区面向社会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报考说明》。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莎车县户籍。报考莎车县除莎车镇外的29个乡镇村警务室协警须为莎车县本乡镇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4、年满18周岁以上指1995年10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莎车县面向社会招聘村(社区)警务室协警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村(社区)警务室协警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表》。考生可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查看,也可登录莎车党政信息网(www.shache.gov.cn)查看。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因特殊原因本人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下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4日—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莎车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如实填写的《2013年莎车县面向社会招聘村(社区)警务室协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后自行打印或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报名表须用汉语填写。
4、报名笔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发票于2013年10月18-19日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6、其他: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期间。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招聘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10月20 日(星期天),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其他要求: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答题语种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笔试成绩不设定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加分: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达斡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10人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入闱人员面试费为40元。面试入闱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报名所在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
(2)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且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等环节。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可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能测试费为40元。入闱需提前一天到报名所在地点缴纳体能测试费用。体能测试初步定于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局制定的《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且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
体检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10月2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且体能测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局制定的《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考察表》。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且体能测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5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考生按照通知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莎车县县公安局报到。考生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喀什地区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劳动合同书》,合同期原则上为三年一签。合同期内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优先续签合同。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统一由莎车县公安局负责分配。
相关待遇:按照自治区统一核算规定,协警的工资标准城区最低不少于1600元,农村不少于1300元(“三金”除外)。对农村警务室协警给予每人每年130元社保缴费补贴,其中:新农保按每人每年100元、新农合按每人每年30元;对城区协警每人每年631元社保缴费补贴,其中:养老保险453元、医疗保险129元、失业保险49元。同时在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出资为协警办理工伤保险。协警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协警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程序、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实行招聘回避制度。招聘考试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与受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应当提出回避。
考生要主动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要认真填写考试需要的有关表格,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998-8537790(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8523778、8522327
莎车县政法委 莎车县公安局 莎车县人社局
二○一三年十月三日
附件2:2013年喀什地区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协警体能测评暂行标准
附件3:2013年喀什地区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体检暂行标准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4:2013年莎车县面向社会招聘村(社区)警务室协警报名表
《2013年莎车县面向社会招聘村(社区)警务室协警报名表.doc》来源于莎车党政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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