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
平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系县人口计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各镇(乡)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各镇(乡)从事计生岗位的全额事业单位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镇(乡)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0年9月30日之前录用为镇(乡)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人员);
5、仪表端正,身体健康。
二、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平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可在平阳人才网下载),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单寸照片3张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021室报名。联系人:张晓瑛,联系电话:63718980,677922(纪委网)。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不少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4人以上),如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规定要求的,是否核减选调人数,另行研究决定。
3、笔试面试。(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计生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面试评委小组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计生业务优先考虑。)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5、公示聘用。拟选调人员,经公示一周期满,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报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镇(乡)人员报考时需符合《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13〕33号)规定,调出单位必须按先入后出的原则,当年调出人员数不得超过进入单位的人员数(超编和满编单位除外)。
四、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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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来源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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