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政法学院组织国家普通话培训及等级测试的通知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网 阅读:1517 次 日期:2013-10-14 09: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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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我校2013年国家普通话培训及等级测试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我校学生报名工作,请各院系结合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本院系学生的报名工作。

一、测试对象

我校本科大三、大四学生和专科大二、大三学生。

二、报名时间

10月11日~10月18日

三、培训、测试时间

培训将定于11月份上旬,具体时间和编班安排将会及时通知各院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测试将在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政院〔2013〕50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测试报名费50元(含培训费及资料费25元、测试费25元),补考考生考试费用为20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各院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需下载报名表(见附件一),不可自制表格,因为自制表无法导入报名系统。

2、为了便于组织培训和测试,请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报名信息。各班级验证相关信息后并填写报名表(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单位、职业)。各班填写报名表时需注意:①性别、民族、职业均需使用下拉菜单选择,填写无效;②我校学生职业都为非师范生;③单位务必具体到学院班级,如法学院09级法学13班;④身份证号需使用文本格式填写;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填写正确,否则无法将考生信息导入报名系统。

3、报名者还需交电子相片标准照一份用于制作准考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相片收集需注意事项:①电子相片建议各院系统一拍摄,并采用国家普通话测试报名系统专用考生照片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二);②每个电子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考生身份证号.jpg”,考生身份证号必须核对正确,电子相片文件名除代表身份证号的数字外不得出现其他文字,否则将无法导入报名系统;③为便于信息的导入,请各院系将照片信息按报名班级建立文件夹。

4、补考考生请各院系核对后单独报名,并注明为补考考生,交费时也需注明为补考考生。

5、各院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院系为单位到一号办公楼一楼收费管理科缴纳报名费,并将报名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相片文件夹、报名费收据交校语委办(二号办公楼413)。收费管理科和语委办均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

6、各院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需妥善保管本单位报名信息,以方便准考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发放和查询。

校语委办联系人:姜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88599778、88599779

特此通知。

山东政法学院语委办

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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