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闻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和张掖市环境监测站编制最新调整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门单位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将张掖日报社、张掖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条件、名额等事宜作相应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张掖日报社招聘条件办法
1.放宽报考院校及学历条件。允许符合专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除政治、历史和财经类专业外,新闻和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报考人员,学历条件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其以上。
2.报名资格实行面试预审。结合报名资格审查,张掖日报社对报考人员从业基本素质进行面试预审。如有身体残疾、五官不端正、口吃等情况,明显不符合新闻从业者资格条件者不予报考。
二、调整张掖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名额
1.鉴于张掖市环境监测站编制调整,决定环境监测岗位原定2名调整为1名,其他招聘条件不变。
2.张掖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增设招聘岗位1名。要求为普通高校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专业为:环境工程、环境化工、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化工分析与监测、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工程管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资源与环境水文工程、环境监测与治理、水污染治理、工业分析与环境监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监测等相关专业。
张掖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办法不变。
特此公告。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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