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漳州市卫生局和漳州市公务员局联合下发《漳州市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指导目录》(漳卫人〔2013〕28号)、《关于下达2013年乡镇卫生院医(药、技)师(士)市级招聘指标的通知》(漳卫人函〔2013〕90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漳卫人函〔2013〕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2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技)专业应、往届毕业生;福建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医(药、技)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全日制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至1995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以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名人员不得报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以上辞退、现役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逐年逐月累计。
5、报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芗城区卫生局办公室(漳州市南昌路96号区政府四楼)。
3、联系电话:18105967311
4、报名要求:报考者应携带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报到证和职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三张。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即现场资格初审。
2、审核。根据报名人数,招聘领导小组集中审核。经审核,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一致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直接进入体检程序;审核合格人数超过职位拟招聘人数的,以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技术资格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及学历都相同、且均同年毕业于同一院校同一专业,以在校学习各学科毕业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在校学习成绩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成绩为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分数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含合格)60分计;补考合格的学科均以60分计。按上述优先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加面试一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5、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个别岗位有剩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上述优先原则,采用调剂的方式进行聘用。
6、聘用手续与待遇。经审核,体检、考核合格,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单位性质享受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一经聘用必须在本区服务满5年。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芗城区公务员局网站(http://rs.xc.gov.cn/)和芗城区卫生局网站(http://ws.xc.gov.cn/)发布。
咨询电话:18105967311(区卫生局),2065593(区公务员局),监督(举报)电话::2049427(区纪委信访室)。
四、本方案由芗城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芗城区2013年招聘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013年漳州市芗城区招聘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条件表
芗城区公务员局 芗城区卫生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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