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24年会计职称考试
株洲市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等事宜通知
来源:攸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810 次 日期:2013-10-15 14:00:5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株洲市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等事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株洲市辖区考生: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将于10月26日、27日举行。我市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5日—25日,登录湖南省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知:

1.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备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其他电子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只准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许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否则无法取得考试成绩。

4.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5.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不得相互交谈,禁止以任何方式获取他人答题内容。

7.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或因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10.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

打开此链接打印:http://kzp.mof.gov.cn/zkz/zkz.html

株洲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更多信息请查看 2024年会计职称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