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过渡人员聘用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松政办发﹝2013﹞44号)文件要求,经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过渡人员安置符合聘用上岗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符合聘用上岗资格人员的学历、执(从)业资格、身份等上岗条件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监督举报电话:8440245 8466478 8466881
赤峰市松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关于基层医改过渡安置人员符合聘用上岗资格人员的公示
附件2:2013年松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符合竞聘上岗条件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
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cfss.gov.cn/ssq-xw/news_view3.asp?newsid=1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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