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人。分四个序列:
(一)警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人(其中,女生5人,蒙语授课毕业生占30%以上);
(二)服务期满的“六类项目生”40人(其中,女生5人,蒙语授课毕业生占30%以上);
(三)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人(其中,女生5人,公安痕迹检验方面专业人员1人,蒙语授课毕业生占30%以上);
(四)城镇户口且具有安置证的复员退伍军人10人。
服务期满的“六类项目生”是指在科左中旗服务期满的“六类项目生”,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二)年龄条件。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标准。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体形端正、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残疾、无口吃、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癫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四)学历及其他条件
1.警院校毕业生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复员退伍军人要求入伍时系城镇户口且具有安置证,不限学历。按安置政策已经安置过的,此次报考不受限制;
3.公安痕迹检验方面专业人员,要求具有公安部所属院校颁发的痕迹检验专业合格证书。有2年以上公安痕迹检验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其他报考人员为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得报考。
(五)户籍要求。户籍为2013年7月31日之前迁入的科左中旗常住户口,含科左中旗生源、在外地上学毕业(取得毕业证)未就业、且户口未及时在公安机关落户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或者迷信宗教、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服刑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7.有法律规定的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体能测试、笔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科左中旗政府网、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科左中旗公安局网、科左中旗电视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毕业生学籍档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政审证明、特殊专业合格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安置证、低保证、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项目生”除提交上述相关证书、证件和材料外,还需提供自治区相应部门颁发的服务项目期满证书或者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和相应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期满证明。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2.从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科左中旗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序列的岗位,不得兼报。
4.报名地点在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政审。报名、资格审查、政审工作同步进行,报名小组负责考生报名登记,初审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报名登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准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审考生户籍和报名条件、各种证件和学籍档案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政审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政治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报名、资格审查、政审小组成员要在《审查表》意见栏处签署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字认定。
(四)体检。旗公安局、人社局、卫生局及旗人民医院依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人发〔200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次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指定医院为科左中旗人民医院。旗人民医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体检工作,对每名体检人员都要出具体检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试。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两个环节进行,总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50%,笔试成绩占50%。
1.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10×4往返跑、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4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总成绩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测试标准按照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10〕445号)评分。体能测试不分年龄段,只分男子组和女子组。测试四个项目中,有任一项目低于35分的,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蒙语授课毕业生用蒙文答卷。
(六)公布、公示。报名公示;公布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总成绩;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管理
1.聘用。每个序列按各序列的比例要求,以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一)、(二)序列聘用人数不满时,从(三)序列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同时聘用。
2.管理。“项目生”以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合同管理,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公安、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由人社、编制、财政、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项目生”聘用人员无试用期,由人社、编制、财政、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离聘用岗位。
五、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10月16日-10月26日,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政审:10月17日-10月26日,报名、资格审查、政审工作同步进行(节假日不休息)。
(三)报名公示:10月27日-10月28日,公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公示期2天。
(四)体检:10月29日-11月7日,经报名公示无误后,组织考试人员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早6:00前空腹到旗人民医院报到。
(五)公布参加体能测试人员:11月8日,公布体检合格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六)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11月10日,由旗人社局负责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七)体能测试:11月11日-11月17日,由旗公安局、人社局组织体能测试。
(八)公布体能测试成绩:11月18日。
(九)公布参加笔试人员:11月18日,公布体能测试合格参加笔试人员。
(十)发放《笔试准考证》:11月30日,由旗人社局负责发放《笔试准考证》。
(十一)笔试:12月1日上午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十二)评卷:12月2日-12月4日。
(十三)公布笔试成绩:12月5日。
(十四)公布总成绩:12月5日,按体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折算后,计算出总成绩,公布总成绩。
(十五)公示拟聘人员:12月5日-12月11日,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7天,逾期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475-2289513(科左中旗纪检委),0475-3219902(科左中旗人社局),0475-3212575(科左中旗公安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内如有举报,被举报人经调查核实,属实有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科左中旗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附件:1.科左中旗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科左中旗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男子组)
4.科左中旗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女子组)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科左中旗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科左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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