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队工作需要,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从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事宜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现役消防官兵同样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数量:30名
(三)工作地点:市消防支队执勤中队
二、招聘对象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未婚社会青年(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退役军人延迟年龄,其中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延至28周岁,其他部队退役军人得延至25周岁)。
(三)身高不低于165cm,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服兵役条件)。
(四)同等条件下,大专(含)以上学历、有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体育运动等方面的专长或在消防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和人身意外保险等,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月工资约人民币2600元。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安排休假4天(含路程),可享受结婚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假期天数可适当安排,但从以后每月的休假中扣除。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部队义务兵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及床上生活用品等。部队实行集体就餐,并按季节、气候特点按时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聘用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市消防支队按计划组织发展,每年发展数量控制在本支队非党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的5%以内。
(六)在消防部队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身体健康检查。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
报名人员先将个人“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和专职队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漳州市消防支队司令部邮箱:zzxfslb@163.com
2.现场确认和面试。现场确认和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确认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96-2175563
联系人:叶警官
E-mail:zzxfslb@163.com
本简章由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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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漳州市公务员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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