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抚顺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2、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9、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24-57599617
监督举报电话:024-57599526
附件:具体2013年抚顺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fsrs.gov.cn/ReadNews.asp?NewsID=1957&BigClassName=工作动态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