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是省知识产权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省知识产权局内部网络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为我省重点出口企业、支柱企业和特色产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专利信息工程师2名,主要负责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以及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1名,主要负责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援助。
2、招聘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lnipo.gov.cn)发布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地点: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需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并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侧重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可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lnipo.gov.cn)查询。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省知识产权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请考生注意登录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lnipo.gov.cn)查询。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考核
依据岗位权重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www.lnipo.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86916015,024-86866951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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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doc》来源于辽宁省辽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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