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聘用赵栋等50名同志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人员。公示期7天(201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10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招聘单位(邮寄地址为:柳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邮编:545001),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如下:
http://www.gxlz.lss.gov.cn/noticeShow.aspx?id=5206061185115577865mCode=000201lb=536721344123139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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