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3年10月19日在旗党政综合楼后公布,并在克旗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13年10月28日下午17:30之前,向旗人才交流中心(党政综合楼510办公室)提供以下复审材料:个人学籍档案,报到证、待业证或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送交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克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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