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的通知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网 阅读:832 次 日期:2013-10-23 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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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已报到结束进入学习阶段,根据教学要求,所有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均须在管理系统中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培养计划:研究生学院网站有各专业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时根据2013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点击可打开),并与导师协商,研究生登录管理系统后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须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示的课程。

二、学分控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16学分,其中学位课1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8学分,学科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专业主干课不少于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总学分不得超过42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实践教学6学分,总学分不得超过39学分。

三、导师审核:各学院管理员通过管理系统为学生分配导师,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后,导师须在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效。

四、时间要求: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11月20日前制订完成。

五、用户名和密码:学生用户名是本人学号,密码是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导师中若有不知道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的,请与学院管理员联系,用户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有疑问者请与研究生学院培养办联系。

六、其它说明:

1、个人培养计划中所选的课程,一定要在每门课程的开课学期两周内进行是网上选课,否则任课教师查询的授课学生名单里没有未选课的学生,期末也不能为其提交课程考核成绩。

2、使用管理系统部分功能要安装打印控件。培养计划制订完毕后,通过系统的打印页面打印并由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3、其它培养环节参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程序说明”,操作方法参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特别提醒个人信息及时修改和完善,并打印入学登记表存学院。

研究生学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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