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推荐选拔一批校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结构合理原则。
二、选拔方式
通过“两荐两考一测评”的形式(“两荐”即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两考”即理论考试、组织面试;“一测评”即民主测评)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推荐选拔一批校级后备干部。
三、条件和资格
1.文化程度要求:高中、初中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职称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初中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小学、幼儿园具有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任职要求: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担任中层(或相当中层)一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4.年龄条件:高中、初中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小学、幼儿园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5.健康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开推荐校级后备干部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请各学校按照《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临教人〔2009〕47号)要求,明确推荐要求和程序,把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教师推荐出来。
校级后备干部推荐表由各学校负责填写,于11月1日前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各片中小学、幼儿园由各教育辅导站统一上报)。
临安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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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后备干部推荐表.doc》来源于浙江省临安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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