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3年度从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进入广西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候录库人员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不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要求〕和规定的比例,按照报名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韦开军等59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0777-2868636、钦州市森林公安局0777-2859652。注:已于面试资格初审期间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到招录机关进行审核的面试考生,不须再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钦州市乘风大道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可乘2、6、23路公共汽车到钦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决定取消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法医(职位代码:21002001)1名招录计划。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11月4日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广西钦州市乘风大道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可乘2、6、23路公共汽车到钦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站下车。
具体有关事项要求详见体能测评公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体能测评结果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3年11月9日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65号钦州市公安局(可乘31路公共汽车到子材扬帆北路口站下车)。
具体有关事项要求详见体检公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招录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1月2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钦州市公务员局0777--2817199、5987296
钦州市2013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gxqz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52094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8日
钦州市2013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