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编[2013]150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我处拟招聘后勤服务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打字员3名,汽车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南宁市市区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南宁市非市区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1、打字员岗位:高中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2、汽车驾驶员岗位:高中或以上学历,有C1以上驾驶执照。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在南宁市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83号(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办公室。联系人:周海燕,电话0771-5327035)
4、提交资料: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照2张、个人简历1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后提出是否同意报考意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和举止仪表等。并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测试。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等情况。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审批和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处领导班子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监督电话:0771-5327035
市公务员局监督电话:0771-5533608
人力资源负责人:周海燕
联系电话:13517887733
单位地址:南宁市河堤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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