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人保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答:(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或2013年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七)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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