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请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岗位考生,务于2013年11月2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报》,到包头市公务员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稀土大厦北)专技科608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可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时代办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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