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73号)、《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3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公局发〔2013〕2号)精神,现将衢州市2013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笔试入围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资格复审地点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五、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携带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的证明;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民警察学员考生现场发放体测通知单,司法助理员学员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体测时间:11月7日下午。面试时间:11月9日;面试地点:衢州市委党校。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报考人民警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zjhrss.gov.cn/art/2013/10/29/art_1661_53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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