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山湖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政府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
2、招聘人数:共90人(其中:战斗员岗位72人,驾驶员岗位15人,内勤岗位3人)。
3、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3、战斗员岗位和驾驶员岗位:要求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适合从事相应工作;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有企消队经验人员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消防专职队员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江南都市报》、青山湖区广播电台、南昌人才网(http://www.ncrcw.com.cn/)网站、青山湖区政务网(http://www.ncqsh.gov.cn/)网站等媒体发布,并印制招聘海报在我区各社区、行政村张贴。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青山湖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大道2058号,青山湖区政府旁),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驾照、退伍证(其中有企消队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3、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人员数)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具体为:
(1)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
战斗员及驾驶员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内勤岗位:1500米跑,100米跑。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笔试和面试。
(2)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
(3)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为专业答辩,面试时间5分钟。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青山湖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四、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选聘后包食宿,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2300元,参照现役消防士官等级,工资逐级递增,根据全年工作表现,年底发放绩效考核奖6000元左右,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它事项
1、本实施方案所称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是指聘用到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消防专职队伍的战斗员及驾驶员,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消防专职队员内勤主要从事文秘和档案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2、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考务信息,通过网上公告和电话另行通知。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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