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派遣工作人员)2名(持C1、B1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三年内无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没有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含亲属)。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达到国际标准视力1.0(对数视力5.0)以上。
2.丽水市常住人口(住宿自理),高中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实际从事驾驶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个人应聘材料送至或快寄至浙江省之江监狱(通讯地址:丽水市括苍路北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浙江省之江监狱,联系电话号码:18057801002、2106167,联系人:徐鑫淼)。
个人应聘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联系方式等(材料只接收,概不退回,负责保密)。
(二)考试考试采用实践技能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并按成绩择优录用。
(三)体检通过考试的人员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外聘人员用工方式采用第三方派遣。
(二)待遇外聘人员每月工资1800元,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工资2000元,其他福利标准与本单位劳务派遣工同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浙江省之江监狱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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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之江监狱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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