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在阿勒泰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集合(乘坐出租车或前往阿苇滩、切木尔切克的城乡巴士,在特警支队下车)。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需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2013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xjaltrs.gov.cn/info_article.aspx?id=493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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