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昆明市公务员招考公告
来源:昆明市人事局 阅读:5131 次 日期:2007-06-06 12:48:2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07年昆明市公务员招考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人事局
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市地税、工商等省直管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811人。

本次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7年昆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该《招考简章》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云南培训认证网//www.reelogic.com/n4613c405.aspx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对报考公安局系统的考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除2007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需持有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如报考公安系统岗位的人员,还需具备该岗位所要求的身高、视力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岗位的规定详见《招考简章》。

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7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在读的非2007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至2007年内任何 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本次报名只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选择符合报考的单位及其岗位,在以下时间内登陆以下网址,提交个人信息。

(二)网络报名时间:2007年6月16日至6月25日。

网络报名网站: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三个网站中任意一个。

网络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登陆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查询。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在网络报名开始后1天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审查通过并提醒考生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在线查询缴费结果,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得进行再次报名,后报数据被视为无效,由此引发的经济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笔试资格或其参加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的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无论其是否缴费,考生的报名信息就不能修改;

考生不能重复报名。考生一旦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后,再次报名、重复报名的,网络报名系统只认可考生首次报名通过的信息,对后报的数据将被视为无效或自动删除,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4.各单位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从2007年1月1日起算的年数,在此之前毕业的,每1年度计算1年(如2006年毕业的,算1年;2005年毕业的,算2年;以此类推)。2007年1月前已毕业的学生,无论是否就业,均算为相应年份。该栏填“0”则专指招收2007年的应届毕业生。

5.“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6.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7年毕业的人员,既可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7.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7年7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8.招考专业查询。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考生报名时,可查询《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对照检查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相符合的,才能报考。该目录可登陆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人事考试培训网 (www.kmpat.cn)下载。

9.部分招考职位要求英语四、六级合格,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总成绩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考时算为合格。

10.减免报考人员考试费用的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昆明市潘家湾44号,下同)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11.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必须达到3:1以上才能开考(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特殊岗位除外),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于报名结束2周内,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www.ynrsksw.cn(云南考试网)、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www.swzzb.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人事考试培训网 (www.kmpat.cn)公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凭发票到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录用人民警察的岗位,若招考对象系公安院校毕业的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经批准的不受上述开考比例限制,但上述人员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

12.根据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方便考生考试,当考生进行网络报名时,可以在公布的云南省内考试地点里自由选择考试地点。

13.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昆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解决。确实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8月23日、24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需提供报名序号)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部(气象路60号)领取准考证。

14.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MAIL地址:gwyc3134668@people.com.cn(该邮箱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放)

电 话:3134668(昆明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3196246(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调配处)

四、报考资格确认

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在网络报名开始后1天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审查并提醒考生缴费。

7月12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上公布报名数据,7月12日至18日为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校正的时间,可以校正的项目为有误的姓名(不得修改为其他人员)和身份证号,不得修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于7月18日前将修改申请提交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修改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7月23日公布经修订后的报名信息,此信息为最终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本次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7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公务员招考按规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7年8月25日、26日。笔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的排名名单(含加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各地上报的岗位代码排定后,在笔试结束一个月内,分别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网站和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www.swzzb.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人事考试培训网(www.kmpta.cn)公布。

(四)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

上述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自网络报名之日起至7月1日(星期一)止提交“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或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等材料,经市人事局 (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413B室)、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盘龙路25号市委办公大楼809室)审核确认后,于7月6日前上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络上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可委托他人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申请加分,待面试时复核原件。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六、面试

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

(一)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www.swzzb.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人事考试培训网 (www.kmpat.cn)、《昆明日报》等新闻媒介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的岗位,届时根据该岗位的具体情况,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或削减录用计划。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市直机关需在80分、其他县区在75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等程序。

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到报名网站以及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www.swzzb.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人事考试培训网(www.kmpta.cn)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查。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面试前1至2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失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证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www.swzzb.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人事考试培训网(www.kmpta.cn)上 公示。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岗位条件要求从储备人员中调剂或等额进行面试。

(三)面试组织。

面试由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为保证公平,面试时,必须采取抽签组成考官小组、抽签确定考场、抽签确定考生顺序以及实行考生不能透露自己及父母的姓名的规定(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时,除《招考简章》明示要加试有关内容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不得自行加试其他内容。

(四)确定储备人员。

凡《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考试科目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在本次报考总人数的4%以内且未被录用的考生,将自动作为储备人员进入储备库。储备期至昆明市下一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储备期内,有单位急需补充人员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录要求从储备库中推荐给用人部门,并按程序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按岗位计划招考数和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体检和考核。

(二) 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一)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www.swzzb.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昆明人事考试培训网(www.kmpta.cn)上 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手续于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时,不能按时提交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

(一)各审查报考资格条件的单位须按此次招考报名要求审查考生的报名条件。不得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也不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

上级部门有权对符合报名条件但被单位拒报的考生直接进行复审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取消报考或录用。

(二)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三) 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其中,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特别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我们还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与被替考者均处以开除的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并将在一定范围通报且取消该单位或部门三年内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资格。

十、本公告由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人事局

更多信息请查看 昆明市
上一篇:没有了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昆明市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