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2013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吉安市2013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五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考生进入吉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6.jxpta.com)网站,点击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看招聘公告中的《招考岗位表》附件1,进入考生注册,如实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初审等待队列。
2.网上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11月4日9:00至11月9日17:00对注册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即时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后至11月10日17:00。
4.网上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11月12日在吉安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11月15日内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当天改报当天缴费。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考务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11月25日9:00至11月29日24:00期间登录“吉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鉴于个别岗位的特殊性,市文广新局所属的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舞蹈教师岗位(职位代码为:200001033男、200001034女)网上报名后,只面试不笔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景观设计岗位(职位代码为:200001054)网上报名后,先面试后笔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按面试成绩1:5的比例进入笔试。具体事项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只进行面试一科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语文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6及以上的比例;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景观设计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5及以上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
1.笔试
(1)笔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11月29日之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吉安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面试前,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应制定本部门面试实施方案,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2)面试由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语文教师岗位比例为1:6)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面试前的资格复查。考生面试前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到用人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复查。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5)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6)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面试方案。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和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二)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8286112,用人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考务咨询电话:0796-8286792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1043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温馨提示:
《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来源于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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