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景德镇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乐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和卫生系统专业加试工作已经完成,现按拟定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遇总分数相同且加试分数相同时,要进行再加试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乐平市大连新区)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
2、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如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等;
4、如现为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出具由现编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调动的函。
四、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五、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报名所填的报名信息资料、提供的学历材料等与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入闱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加试两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乐平所属事业单位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jdzldbz.gov.cn/sydwzpzl/201310/t20131031_284951.htm
景德镇市人社局
乐平市人社局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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