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安排,韦雪君同志经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韦雪君同志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水电建筑工程处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对拟聘用的以下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11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邮寄地址为:柳州市三中路66号;邮编:545000),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如下详情请参考:http://www.gxlz.lss.gov.cn/noticeShow.aspx?id=5072889393907532731&mCode=000201&lb=5367213441231399611
柳州市水利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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