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现将提取档案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市区招聘医务人员、教师档案材料由各地人社局负责收取、审核。
二、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材料由市人社局负责收取、审核。
三、档案材料限于2013年11月20前上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档案审核的拟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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