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体能(技能)考核,分3000米跑、100米跑、冲锋枪实弹射击3项科目,体能(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一、3000米跑(基准分为20分、浮动分为5分,共25分)
(一)考核条件。考核工作小组核对参考人员考试资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核场地。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考核规则。
1.考核之前参考人员脚尖不得触及或越过起跑线,故意造成他人违规,取消该参考人员考试资格。
2.考核过程中,参考人员未按规定路线行进(抄近道,有互助行为,非参考人员带跑、领跑);替考、故意阻挠、影响他人正常考核的,取消该参考人员考核资格。
3.考核采取全程淘汰制,此科目考核成绩计0分者不得参加下一科目考核。
(四)评分标准。
参照《陆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评判标准,在此基础上考虑参考人员体能素质延长3分钟计分。17分30秒为合格,基准分为20分(17分30秒),浮动分为5分。考核时间每减少15秒加分值0.5分,17分31秒以后为不合格计0分。
时间区分 | 分值 |
17分31秒以后 | 0分 |
17分30秒 | 20分 |
17分14秒至17分29秒 | 20.5分 |
16分59秒至17分14秒 | 21分 |
16分44秒至15分59秒 | 21.5分 |
16分29秒至16分44秒 | 22分 |
16分14秒至16分29秒 | 22.5分 |
15分59秒至16分14秒 | 23分 |
15分44秒至15分59秒 | 23.5分 |
15分29秒至15分44秒 | 24分 |
15分14秒至15分29秒 | 24.5分 |
15分14秒以前完成 | 25分 |
二、100米跑(基准分10分、浮动分5分,共15分)
(一)考核条件:考核工作小组核对参考人员考试资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场地: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考核规则:
1.参考之前参考人员脚尖不得触及或越过起跑线,故意造成他人违规,取消考核参考人员考试资格。
2.考核过程中,参考人员故意阻挠、影响他人正常考核、有替考行为的取消该参考人员考试资格。
3.考核采取全程淘汰制,此科目考核成绩计0分者不得参加下一科目考核。
(四)评分标准:
参照《陆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评判标准,在此基础上考虑参考人员体能素质延长2秒钟计分。基准分为10分(17秒30),浮动分为5分。考核时间每减少1秒加分值1分,17秒31以后计0分。
时间区分 | 分值 |
17秒31以后完成 | 0分 |
17秒30 | 10分 |
16秒30至17秒29 | 11分 |
15秒30至16秒29 | 12分 |
14秒30至15秒29 | 13分 |
13秒30至14秒29 | 14分 |
13秒29前完成 | 15分 |
三、冲锋枪实弹射击(60)
(一)考核条件:考核工作小组核对参考人员考试资格后方可参加射击考核。56式冲锋枪卧姿有依托,距离100米,胸环靶,单发射击,使用弹数5发,3分钟内完成。
(二)考核场地: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考核规则:
1.按考核编组组织实施,单人单靶记录成绩。考核人员在各自靶位装填子弹,自指挥员下达“开始射击”口令开始计时。
2.以命中环数多少评分,射击指挥员下达“停止射击”口令后,继续射击的取消考核资格。
3.参考人员考核现场摆弄枪支,不服从指挥员管理,私藏、私带子弹,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4.遇到枪械出现故障时,参考人员不得擅自排除故障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射击的,经考核工作小组裁定后方可补考一次。
5.考核采取全程淘汰制,此科目考核成绩计0分者不得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四)评分标准。
该科目考核分值为60分,命中每减少1环扣0.5分,射击时间超过3分01秒,命中子弹2发(含)及20环(含)以下者均计0分。
环数 | 分值 | 环数 | 分值 | 环数 | 分值 | 环数 | 分值 |
50 | 60分 | 42 | 56分 | 34 | 52分 | 26 | 48分 |
49 | 59.5分 | 41 | 55.5分 | 33 | 51.5分 | 25 | 47.5分 |
48 | 59分 | 40 | 55分 | 32 | 51分 | 24 | 47分 |
47 | 58.5分 | 39 | 54.5分 | 31 | 50.5分 | 23 | 46.5分 |
46 | 58分 | 38 | 54分 | 30 | 50分 | 22 | 46分 |
45 | 57.5分 | 37 | 53.5分 | 29 | 49.5分 | 21 | 45.5分 |
44 | 57分 | 36 | 53分 | 28 | 49分 | 20 | 0分 |
43 | 56.5分 | 35 | 52.5分 | 27 | 48.5分 |
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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