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简章》和《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简章》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进修学校教研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核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503室
地址:海沧区海达路2号 联系电话:6583703。
三、资格审核对象:
经初步审核报名信息与报考岗位条件基本符合人员。(报名表信息与报考岗位条件明显不符者,已通过短信与邮件给予回复,如有疑问可再行电话确认)
四、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原件审验后返还)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聘任证书
8.近5年年度考核表
9.报考各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其中:
报考校(园)长岗位须提供:
(1)任职材料(任职经历证明材料、省一级达标学校或省级示范校证明材料等)
(2)地市级及以上名校(园)长、优秀校(园)长、骨干校(园)长证书;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拔尖)人才证书;省级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证书。
报考特级教师须提供:
(1)特级教师证书
(2)近3年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业务相关论文2篇以上,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全文)
(3)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以上(要求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排名前3位人员的核心组成员)。
报考省级学科带头人须提供:
(1)省级学科带头人证书
(2)近3年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业务相关论文2篇以上,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全文)
(3)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以上(要求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排名前3位人员的核心组成员)。
报考教研员须提供:
(1)任教学科经历证明
(2)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评优获奖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证书
(3)近5年CN论文发表刊物(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全文)
(4)其他荣誉证书:各级表彰、参与课题证明、论文获奖、指导教师证明、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或教育教学类获奖证书等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海沧区教育局网站www.xmhcedu.gov.cn予以发布,请及时登录查看。
2.请在指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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