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郴组〔2013〕2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市选调2名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1月7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并已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7日后出生);
6.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以上;
7.身体健康;
8.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开始,2013年11月27日截止。
2.报名地点: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市委大院市政协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0735-2871759 13975533109(董)。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①《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登陆郴州人事信息网、郴州市政协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附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文件复印件;
⑤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尚在试用期内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
由市政协办公室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市政协办公室统一发放准考证。
五、选调程序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命题作文和撰写调查报告的形式。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按1:3的比例,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3.体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前4名作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10%。
5.公示和试用。市政协党组会议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2名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安排到市政协机关相关岗位试用六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6.转任。试用期满后,经试用期综合考察合格者,由市政协党组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未尽事宜,由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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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郴州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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