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要说明:
《法学学科理论(05)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法学一级学科“经济与财税法律问题研究”方向(原为“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该考试科目内容由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构成,经济法学占80分,行政法学占20分,合计100分。
考生可依据本大纲规定的复习范围和报考的有关要求,进行考试复习准备。
二、 经济法学考试内容: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概念和涵义、体系、地位、渊源、基本原则、本质和特征、价值,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方法,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学体系,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经济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编 微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概述及体系结构,市场主体规制法,公平交易规制法,市场信息规制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财务、价格、产品质量、计量、信息标准化和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消费品市场规制法(粮食、烟草、盐业、食品、药品、消费信贷的法律规制),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能源、矿产资源、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服务市场规制法(法律、电信、互联网信息、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法律规制),要素市场规制法(房地产、金融、劳动力、无形财产权、产权市场的法律规制),对外贸易市场规制法(货物、技术、服务进出口市场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
第三编 宏观经济法。宏观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宏观经济法的调整原则,宏观经济法的地位及其体系结构;财政法,税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纳税人权利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投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区域经济协调法,计划法和统计法。
第四编 国内外著名经济法案例分析。
三、 行政法学考试内容
行政法概述,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对行政的监督和权利救济,行政程序法概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程序,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国家赔偿;国内外著名行政法案例分析。
四、 考试要求
考生应全面掌握大纲所列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基础理论,并对学科前沿有清晰认识。要求考生能够综合运用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突出重点、简明概括、合乎逻辑和结构层次清晰的答题能力。
五、 试题结构
问答题,总计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
六、报名时,须提供不少于5千字的研究计划,应包括研究方向、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国内外研究概况、资料掌握情况、研究方法、研究进度与时间安排等。报名工作结束之后,笔试进行之前,考生应将研究计划提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经审核符合形式条件以后,供导师录取时参考。
七、参考书目:张富强著:《经济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张富强主编:《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张富强主编:《税法学》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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