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栗利九同志经笔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体检以及考察政审合格。经研究,拟聘用栗利九同志为玉林市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工勤人员,现予以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13年11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2582215。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13年玉林市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聘用前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lrc.net/ds/yl/Article.aspx?ArticleID=52310
玉林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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