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946 次 日期:2013-11-12 09: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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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旗委、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德良好,服从分配;

3、户籍:2013年11月10日前为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

在赤峰市服务(包括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简称“项目生”)可不受户籍地和生源地限制;

4、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

7、具有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表》;

9.报考定向招聘“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在赤峰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3、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公告

从2013年11月11日开始,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 )、科尔沁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阿旗电视台对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阿鲁科尔沁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检察院路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楼西侧,联系电话:0476-7233533)。

2.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休息),过期不予补报。

3.报考人员下载《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报名表》,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考生留存一份;报名及资格初审时提交一份;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一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要求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报考,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和同一版本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电子版。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法律资格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高考时户籍所在地证明(教育等部门出具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查询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设岗位的应聘者还须携带服务期满证书或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方案,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6.收费:报考人员需交纳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

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持《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低保家庭考生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工作由阿旗人社局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做出裁决。

资格初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定向岗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岗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岗位内)。具体情况请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源网上发布的信息。。

资格初审结束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 )、科尔沁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考生须牢记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93#市直单位办公楼6楼,联系电话:0476-8330744)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试卷分为蒙、汉文制卷。报考蒙授生岗位的考生必须使用蒙文试卷,其它考生可自愿选择蒙文试卷或汉文试卷,但只能选用一种文字试卷。

2、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时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阅卷方式

笔试阅卷方式采用自动化系统进行,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个人查分申请。

5、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面试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资格初审时所提供证件的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源网上另行公布。

2、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回答。

3、面试考官组的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考官组抽签组成。

4.结构化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确认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计分、核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每一位数字用于区分分数高低;如果数字完全相同,则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科尔沁绿源网上公布。

七、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应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源网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在科尔沁绿原网上进行公告。

八、考察及政审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招聘方案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岗前培训与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在30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财政部门按用人单位经费渠道从聘用当月起按规定核拨工资和经费。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201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科尔沁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

相关联系电话:

纪检委信访室0476—7232863

人事部门电话0476—7233533

考试咨询电话0476-8330744

附件:

1.2013年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3.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报名表

4.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温馨提示:

《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报名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来源于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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