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实际技能水平,合理确定工资薪酬,调动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工人的文化水平,我中心拟定于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举办中式烹调师培训班,参加人员经过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一、培训对象
各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中式烹调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及考核基本条件
1、1995年(含1995年)前参加工作的可申报高级工;2005年(含2005年)前参加工作可申报中级工;初级工申报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2、现持有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中式烹调师(厨师)工种的,需提供由单位和县(区)人社局开具的现从事中式烹调(厨师)工作的证明。
三、培训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1、《百色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及审核表》(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严格审查资格条件并盖章)一式三份。
2、单位证明(写明报名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或合并工龄时间、现从事职业工种、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等)。
3、报考前一等级的证书复印件(报到时审原件)。
4、学历证明。
5、办证所需2寸相片1张(培训时提交)。
(二)资格审核地址: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办事大厅。(审核材料可邮寄,邮寄地址:百色市城东路拉域小区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业务培训部黄秋颜收 电话:2685121)
(三)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11月19日止。
四、培训、考试内容
中式烹调专业知识(应知)、操作技能(应会)等。
五、报到、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3年11月24日下午3点(星期日)。
2、培训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
3、地点:百色饭店。
六、培训费用
不统一安排食宿,学员食宿自理。培训费按照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1]194号文件规定收取:初级工380元、中级工400元、高级工450元;评审费按区财政厅、物价局桂财预外字[1999]51号文件规定收取:初级工30元、中级工50元、高级工70元;职业技能鉴定耗材费按区财政厅、物价局桂价费[2009]299号文规定收取:初级工30元、中级工50元、高级工70元。
七、联系方式
传真:0776-2685101 电话:0776-2685121
附件
温馨提示:《百色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及审核表.xls》来源于百色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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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才培训中心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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