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917 次 日期:2013-11-14 1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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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现将广元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招录公告”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四川省公务员局下发的考生笔试成绩名单,确定了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3267528)。

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要求具备相关学位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一)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二)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三)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市司法局政治部(电话:3227852)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于2013年11月28日进行,逾期不予受理,请笔试成绩排名靠前且有递补意愿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考生也可主动联系咨询递补事宜。

五、面试定于2013年11月30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广元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司法助理员)详情请登陆:http://www.cbrcw.com/ArticleShow.php?ArticleID=1349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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