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医学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相关专业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医师(检验师/药剂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单位
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医院、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浏阳市集里医院、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三、引进专业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剂类、检验类、口腔类。
四、引进计划数
引进计划数为10名,实行双向选择,每家单位引进计划数不超过2名。
五、引进条件
1、非浏阳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具有副主任(中医)医师(检验师/药剂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后出生),主任(中医)医师(检验师/药剂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3年9月1日后出生),选择浏阳市集里医院、浏阳骨伤医院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证,且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报考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医院、浏阳市妇幼保健院的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历。
六、引进方式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8:00开始
报名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浏阳市北正北路6号2楼)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5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分医院、分专业报名。
3、考核:经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安排到相应单位的专业科室跟班实习15天。实习期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考核主要了解所在科室评价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用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通过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和原工作单位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6、公示: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和管理: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限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到则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岗位聘用管理。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引进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业务咨询电话:0731—83679720,83625416
网络咨询电话:0731—83649110
本公告内容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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