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充实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5名,其中执法岗位男性13名、内勤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城管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执法岗位要求1.7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
(六)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8:00至11月19日17:3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8:00至20: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1日17:30,报名网站为浏阳人事考试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考试
1、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5(含)方可开考,如低于1:5,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分为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申论成绩占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折算。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骋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原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并对报考执法岗位的考生进行身高测量,身高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岗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时不实行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业务咨询电话:0731—83679720,83625416
网络咨询电话:0731—83649110
本公告内容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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