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卫生系统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平衡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性专业技术人员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麻醉专业7人、医学影像专业11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2人、助产士专业3人、卫生检验1人、公共卫生4人、基层临床专业(含中医)10人(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具体见附表)。
5、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学类岗位,要求持有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证,并具有临床医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2010年以前(含2010年)毕业的麻醉、医学影像类、公共卫生类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方可报考。
7、现已在浏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8、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本次招聘中机构类别划分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二类。其中,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有: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院、浏阳市疾控中心、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浏阳市集里医院、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0日17:30;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20日8:00至20: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2日17:30;
(4)报名网站:浏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rsj.gov.cn),及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报名时需按专业类别报名。
2、笔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含)方可开考,低于1:3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为现场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5、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思想品质、遵纪守法和是否服从安排等情况,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不再递补。
6、公示: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录用和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学类考生由卫生局统一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其他类考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录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岗位实行聘用制。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业务咨询电话:0731—83679720,83625416
网络咨询电话:0731—83649110
本公告内容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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