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及以前年度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我市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至199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间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
4、中、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2013年安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人民政府东副楼4楼。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提交《2013年安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由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付;面试费50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参加面试人选收取。
根据《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退还应聘人员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7日9时-11时(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及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属于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12月中旬,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参加面试人选应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面试等有关事宜。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一般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考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示。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核发统一印制的《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秩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或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915-3212252;
报名咨询电话: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上所留电话;
监督电话:0915-3182291。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安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来源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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