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其中报考县木偶戏保护传承中心“美术”、“服装制作与设计”专业及县文化馆“音乐”专业的,按高分到低分1: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现将2013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人才大楼5楼(昆阳佳乐花苑后面)
3、携带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英语”岗位须提供英语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打印,每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均需下载携带)。
4、考生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报考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
5、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2013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pyxrc.com/ShowNews.asp?id=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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