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我院2013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对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公告(见附件),并对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周六)-11月24日(周日)。面试地点:新疆艺术学院(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具体时间、考场见《面试安排表》,于11月21日在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公布。
二、面试办法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面试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学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说课)、答辩与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非教学岗位面试采用演讲、答辩与专业能力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由学院根据不同岗位组织专家考核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公布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折合成绩及总成绩排名。
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北京时间9:20(下午15:20)在指定地点集中签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4、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者,无论是否通过面试,都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监督
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2565907
五、面试咨询
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991-2569720
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详情请参照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311/t2c908e864253dfea014255b43a730327.html
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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