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检察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3年11月21-22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705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式2份)。“五项目”人员需携带县级以上机构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须到档案所在地人社局出具未就业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
(五)2013年毕业已就业的考生和报名后已就业的2011年、2012年毕业的考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一)时间:初定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三)要求:
1、需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
2、需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其它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4、考生如有疑问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立即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联系,电话:028-86581029。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file.scpta.gov.cn/20131115/20131115143143_n_11627.html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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