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速录员、协警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速录员、协警岗位的初审合格人员(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驾驶员岗位初审合格人员的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下午3:00-4:30)。
考试地点:湖滨南路334号思明法院十五楼多功能厅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摆放在考桌左上角供监考人员查验,不能确认身份的取消考试资格。
2.请考生于下午2点45分入场,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3.答题前请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考试一律使用2B铅笔、黑色钢笔、水笔作答。
4.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使用电子词典和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5.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违反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生要保持考场安静,严禁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
7.考试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于2013年11月16日、18日(本周六、下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单位报名点(本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二楼)领取准考证,考生无法亲自领取的,确需委托他人代领取的,受委托者需携带考生授权委托书、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2.笔试成绩将于11月下旬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人选将根据不同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有疑问请咨询招考单位(联系电话5306512、5306493)。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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