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和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经审核,以下考生符合笔试加分。现予公示:
详情请参见http://www.qzrs.gov.cn/News/Detail/196673
对以上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电话:87987377
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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