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回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见附表一)。
请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本人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交到隆回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请在11月20日以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附件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提供)、个人自传及本人档案(档案在外地人才市场或学校的可以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开调档函),交隆回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为方便考生咨询,建立了一个QQ群(157905150)供考生咨询相关问题。
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lhr.gov.cn/J_ShowArticle.asp?wMcms_ArticleID=633
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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