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前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988 次 日期:2013-11-19 10: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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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规定,我们于2013年11月13日联合发出了《关于二○一三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笔试后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暨待递补与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与体能测评的公告》,并严格按照《招录公告》所设职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目前尚有部分职位需要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现将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详情请登陆:http://www.scbz.hrss.gov.cn/disp.asp?id=1700

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当日08:30-12:00、14:30-18:00)在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0827-5338680)进行。

对递补复审合格人员,签署发给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式的《二○一三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面试通知书》。对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递补资格复审中,引发的争议按规定由承担部门负责咨询与处理。

如未在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亦视为自行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三、接受递补资格复审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和相关事宜

详见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二○一三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笔试后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暨待递补与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与体能测评的公告》第一条第(三)项、第(四)的要求。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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