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发[2013]44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内蒙古妇幼保健院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10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impta.com/shiyedanwei/20131118171841.asp
二、公示时间
2012年11月18日—2012年11月25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人社厅:0471-6944911
卫生厅监察室:0471-6944525
卫生厅人事处:0471-6944563
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纪检:0471-6691045
内蒙古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471-669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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