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确定速录员、协警岗位的初审合格人员的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下午3:00-4:30),并于11月15日发出通知,要求考生于11月16日、11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单位报名点(本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二楼)领取准考证,考生无法亲自领取的,确需委托他人代领取的,受委托者需携带考生授权委托书、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截止11月18日,尚有部分考生(名单附后)未到本院领取准考证,现要求尚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集中于11月21日(本周四)上午8:30-11:30到本院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详情请参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尚未领取准考证名单:http://www.0592hr.gov.cn/cms!0001426e5b89dfa2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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