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之硕博连读研究生是指在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
第二章 申请及考核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
2.申请者仅限于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顺利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全部课程,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5.需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陕西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xy.www.sust.edu.cn网站,进入博士报名系统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的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第五条 通过现场确认的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及综合面试。
第六条 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主管研究生院长及校纪监部门组成综合面试专家考核领导小组。各学院组织成立综合面试专家考核小组,每小组3—5人,成员应为博士生导师、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并设综合面试专家考核小组秘书。
第七条 对资格考试合格的研究生,各学院对申请硕博连读者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小组秘书记录并汇总成绩。经考核确认其各方面具备攻读博士学位条件,同意其硕博连读申请,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最终硕博连读名单。未通过硕博连读考核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第三章 培养方案与学位
第八条 硕博连读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相关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审核批准后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第九条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硕士学位,学制从硕士入学算起,最长不超过六年。逾期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如果其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则按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授予硕士学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各学院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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